僧伽資格與寺院職能

  《僧伽資格與寺院職能》

  濟群法師

  佛法住世,靠的是住持三寶,其中以佛菩薩造像為佛寶,三藏十二部典籍為法寶,剃發(fā)染衣的出家人為僧寶。但佛像高高在上,經(jīng)典深奧難解,所以社會上很多人對佛教的印象,往往是來自現(xiàn)實中的出家人。出家人莊嚴脫俗、品行高尚,他們就會對佛教生起向往之心,并進一步發(fā)展為信仰;出家人熱衷名利、素質低下,他就會對佛教感到不屑,甚至因此誹謗三寶,造作口業(yè)。

  所以說,道風建設既關系到僧眾的個人學修,也關系到佛教呈現(xiàn)于世間的外在形象,是佛法住世的命脈所在。有良好的道風,佛教才能分健康發(fā)展,才能進一步造福民眾,成為建設和諧社會的力量。

  一、僧伽資格與教育問題

  佛教僧團是由個體的出家人組成,有健康的個體,才能組成清凈的僧團。因此,道風建設首先應該從僧伽的個人修學抓起。

  僧眾素質的高低,主要取決于兩大因素:一是發(fā)心出家的居士是否具備相應的素質,二是出家后能否得到相應的教育,這就需要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1、 出家條件審查

  戒律對于出家人受戒是有條件要求的,那就是沒有十三難、十六遮。比如年齡非是太老或太小,生活能夠自理;具丈夫身,有堅強意志,能吃苦耐勞;沒有犯過邊重(四重戒);出家動機純正;非是賊心入道;志性堅定,信仰明確;生理健全,不是黃門、二根之類;沒有犯過殺父、殺母的重大罪行;沒有債務在身,具有自由身份;不是逃犯;身體健康,不是患有重;四肢齊全,五官端正,非是諸根不全者等。因此,律中規(guī)定受戒時需要由教授師、羯磨師對戒子進行反復審查,以便確認其條件是否具足?上,現(xiàn)在這一做法多半流于形式。如果在傳戒時未能嚴格把關,僧團就會魚龍混雜,如此,僧伽素質下降也就在所難免了。

  我在研究律藏時還發(fā)現(xiàn),受戒的這些要求,也是出家必須具備的條件。若有相關的難遮,非但不能得受具戒,甚至沒有資格出家。事實上,不經(jīng)考察、審核就接受這些人出家,即使今后不允許他們受戒,也為時晚矣。

  如果把出家資格審查比做初選的話,受戒資格審查就是復選,經(jīng)過兩次把關,就能使教界目前的很多問題從源頭得到解決。所以,佛教界應該將這些難遮形成明文規(guī)定,讓所有出家人和發(fā)心出家者都知道,出家必須具備的各項條件,并以此作為剃度、受戒的標準,杜絕不法之徒或條件不具的在家眾進入僧團。如此,才能有效保障僧伽的基本素質。

  2、 如法的受戒制度

  受戒是出家人取得僧伽資格的必要手續(xù)。受沙彌十戒,才能獲得法同沙彌的資格,否則只能稱為形同沙彌,并不具備沙彌應有的內涵。受具足戒,才能獲得比丘、比丘尼的資格,也就是僧團的正式成員。因為沙彌只是僧團小眾,沒有獨立生活的能力。

  傳戒是專業(yè)性很強的事,必須由精通律典、戒行清凈、具足相關條件的和尚、阿阇黎和尊證師共同配合,才能如法傳戒,令戒子獲得戒體,這是取得僧人資格的關鍵所在。如果受戒不如法,或只是流于形式,受如不受,僧人就不可能成為合格的僧人。唯有受戒羯磨如法,戒子緣十方三寶、法界情與無情的無邊境界發(fā)上等菩提心,真切乞求戒體,并以殷重心宣誓,才能得到戒體。

  戒體是防非止惡的力量,有了戒體,才能依戒生活,并由此養(yǎng)成僧格?梢哉f,戒體就是僧人之所以成為僧寶的原因。所以,僧團必須對傳戒引起高度重視,最好由專門的律宗道場成辦,以此保障傳戒的如律如法,使戒子都能獲得清凈戒體,在內心播下解脫菩提的種子。

  3、 重視僧格養(yǎng)成的教育

  受戒之后,如何從一個世俗人轉變成合格的僧伽?那就是通過持戒的修行。

  佛制比丘“五年學戒,不離依止”,所以,出家受戒后首先需要學戒。所謂學戒,就是學習作為一個僧人的行為規(guī)范,包括個人行為準則、生活方式、待人處事、管理僧團等,這不僅是熟悉戒律條文,而是要重新建立一種健康的生活方式,擺脫過去的不良習慣。這段時間需要五年,并且必須在和尚或依止師的監(jiān)督、指導下生活,這樣才能逐步養(yǎng)成僧格,從而完成生命內在的改造。

  一個人從社會走入僧團,總會帶著許多世俗習氣。出家修行,就是不斷以戒定慧改造世俗習氣的過程。事實上,佛法所說的末法時代,主要就是根據(jù)出家僧伽身上是否還有正法來判斷。如果比丘身上根本沒有正法,或只有邪法、世俗法,那就是末法時代。相反,比丘能夠如法生活,依法管理僧團,那就代表著正法的存在。所以戒律說:有五個比丘持律在世,能令正法久住。

  因此,一個出家人倘若沒有經(jīng)過僧格養(yǎng)成的教育,沒有通過戒定慧的改造,雖然剃發(fā)染衣,現(xiàn)出家相,充其量也只是禿頭俗漢而已。

  二、寺院住持及責任

  領導者的素質,是決定團體成敗的關鍵因素之一。大到一個國家,小到一個公司,無不如此。尤其在人治的社會中,領導者的作用更是舉足輕重。雖然原始僧團是徹底的民主制,但佛教傳入中國社會后,受到封建制度的影響,多少也帶上人治的特征。從這一點來說,寺院住持的自身素質,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這個寺院的發(fā)展,進而也會或多或少地影響到整個教界的發(fā)展。這就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把關。

  1、 住持資格和選擇問題

  作為寺院的住持,應該具有什么樣資格和素質呢?

  首先是受戒年限,至少要有十臘的資格,嚴格地說,應該在二十臘以上。按照戒律,受戒五年之內,尚需依止在師長身邊,不具備獨立生活能力。十臘以上,才能擔當戒和尚,為人剃度傳戒。二十臘以上,才是僧團上座,堪為僧團大眾所依止。作為寺院住持,除負責日常事務外,還要攝受大眾,缺乏相應的德行,是沒有能力擔當這一職能的。其次,禪宗叢林的住持還有領眾修行的責任,這就需要在聞思上具足正見,并在禪修上多少有些正確體驗。第三,作為寺院的住持,應該對戒律有基本了解,這樣才能根據(jù)戒律精神管理寺院并處理各種問題,而不是根據(jù)人情乃至個人好惡辦事。第四,住持應該具備菩提心,對住持正法具有強烈的使命感和責任感。

  住持的選擇,應根據(jù)以上標準,從本寺僧團選舉中產(chǎn)生,或在全國范圍內提名,推選高僧大德?lián),由該僧團投票通過。在這些問題上,佛協(xié)和宗教局應該擔任監(jiān)督的角色,而不是越俎代庖。因為僧團管理必須以戒律為依據(jù),不能完全由社會的相關程序取代。

  2、 住持職責和寺院職能

  寺院又稱道場,是出家人修行辦道的場所,也是社會民眾的精神家園,這就必須具有以下的特征及功能。

  一座寺院,也是一個僧團所在地。僧,具有清凈、和合義。清凈和合的僧團是依六和建立起來的。六和內容是:一、戒和同修,指出家人受共同的戒,宣誓遵守共同的生活準則,體現(xiàn)了法律上的平等。二、見和同解,僧團必須依戒處理各種問題,不自以為是,不另立行為準則,更不搞獨裁政權,這是思想上的統(tǒng)一。三、利和同均,在同一界內的比丘,共同享有物質利益,不搞特權主義,這是經(jīng)濟上的均衡。六和中,后面的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是指僧團中的各種如法活動,每個僧人要堅決地擁護、隨喜,對于不如法的制度或管理,則要反對或遠離。六和是僧團管理的指導思想。唯有依六和建立的僧團,或者說依六和管理的寺院,才能稱為合格的僧團、合格的寺院。

  首先,寺院具有教育的職能,是僧伽接受教育的學校。出家人從五湖四海和社會各個行業(yè)走到這里,是為了學習解脫煩惱智慧,實踐出離輪回的目標,造就佛菩薩那樣的悲智品質。作為寺院,有責任為僧伽提供完整的修學引導。所以,每個寺院應有各自尊崇的宗派,或擅長的修學法門,這樣才能更好地承擔這一職責。否則真是沒有資格“掛牌”,正如律中所說:眾中無知法者,百千人不得共住。

  其次,寺院具有教化社會的功能。出家人不僅要重視個人解脫,同時還要發(fā)心幫助一切眾生解除煩惱,獲得涅槃之樂。作為出家人,尤其是寺院住持,應該視“弘法為家務,利生為事業(yè)”,積極致力于弘法事業(yè)的開展。有了這樣的發(fā)心,還要創(chuàng)造各種弘法條件,研究面向社會弘法的方便,重視弘法人才的培養(yǎng),這樣才能更好地發(fā)揚佛法凈化社會人心的功能,為建設和諧社會貢獻力量。

  第三,寺院具有慈善的功能。佛法的核心是解脫,但大乘佛法的不共處卻是菩提心。菩提心,就是自覺覺他、自利利他的心。依菩提心修行,才能成就佛菩薩那樣的悲智兩大品質。中國是盛行大乘佛教的國家,但在漢傳佛教地區(qū),大乘佛教的利他精神卻始終沒能得到很好的傳播,反而給人以消極、避世的印象。今后,應該大力推廣菩提心教法,積極開展慈善活動,在利他中成就道業(yè),在利他中造福社會,造福民眾。

  三、結說

  總之,道風建設還得從“廟像廟,僧像僧”抓起。佛教界應該有一套嚴格的制度,對于

  每個出家人,從出家的條件審查,到受戒獲得僧伽資格,之后還須在三五年內接受僧格養(yǎng)成的教育,這樣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僧像僧”。出家人具足僧格,是清凈、和合僧團建設的基礎,這不僅有利于自身解脫,同時也是教化社會不可缺少的條件。如果每座寺院都是由合格的僧伽組成,自然就能“廟像廟”。有了清凈的僧伽、如法的寺廟,佛教才有可能發(fā)揮凈化社會的功能。如果自身都是一潭濁水,何以清洗他人呢?

  2007年秋寫于五老峰阿蘭若處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