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卷  表第六

游幸表

朔漠以畜牧射獵為業(yè),猶漢人之劭農(nóng),生生之資於是乎出。自遼有國,建立五京,置南北院,控制諸夏,而游田之習(xí),尚因其舊。太祖經(jīng)營四方,有所不暇;穆宗、天祚之世,史不勝書。今援司馬遷別書封禪例,列于表,觀者固足以鑒云。作游幸表。

太祖正月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七年次烏林河觀漁。

九年射野馬於漠北。

神冊四年射虎于東山。幸遼陽故城。

五年射龍於拽剌山陽水上,其龍一角,尾長足短,身長五尺,舌二尺有半,敕藏內(nèi)庫。

天贊二年如平州。

三年次回鶻城。獵于野烏篤斡山。幸回鶻城。獵于西河石堰,得白兔。觀漁烏魯古河。

天顯元年幸天福城。

太宗四年獵于潢河獵于近地。如涼陘。出獵,獲虎。

五年于近淀。射柳。如沿柳湖。

六年獵于近山,獲虎。觀銀冶。射柳。障鷹于近山。

七年是春,于潢水之曲。獵于小滿得山。

九年射柳。

十年于滿德湖。如金瓶濼。

十一年射柳。

十二年射柳。

會同元年射虎于松山。觀伐木。

三年獵于盤山。獵于炭山。

六年障鷹于合不剌山。

七年障鷹於炭山。

九年鉤魚于土河。射柳。

世宗五年如太液谷,留飲三日。

穆宗應(yīng)歷三年障鷹于輞山。獵于●羊山。障鷹于圍鹿峪。

四年獵于郭里山。障鷹于白羊山。

五年獵于西山。

六年擊鞠。與群臣水上擊髀石為戲。

七年射柳。射柳。獵于赤山。獵于拽剌山。

八年獵赤山。

九年獵于鹿恀南林。獵于白鷹山。射鹿于鳳凰門下。射鹿於近山,迄于九月。獵于黑山。

十年獵于圖不得泉。如潭。獵于成吉得井。射舐咸鹿于鳳凰門。次三石嶺,呼鹿射之。獵于天梯山。

十一年射鹿于遙斯嶺。射鹿于赤山。射柳。

十二年獵于蘇隱山。是夏,射舐咸鹿于玉山。

十三年丁卯夜,觀燈。獵,多獲雁鴨。還宮,飲至終夜。自是,晝出夜飲,迄于月終。射柳。是夏,獵于玉山。登高,以南唐所貢菊花酒賜群臣。是秋,射鹿於黑山、拽剌山。獵于三嶺。

十四年如潢河。獵于玉山。射臥鹿于白嶺山。射舐咸鹿于葛德泉。射舐咸鹿于赤山,呼鹿射之。幸樞密使蕭護思第。

十五年是秋,獵于黑山。獵于七鷹山。

十六年擊鞠。以野鹿入馴鹿群,觀之,飲至竟日。獵于玉山。

十七年如潢河。駐蹕于潭。獵于碓觜嶺。

十八年幸太師女古第,宴飲終夜。如潭。避暑于潭。射鹿于近山,三旬而返。以菊花酒飲從臣。獵熊。射鹿于皇威嶺。復(fù)射鹿、射彘。射鹿于皇威嶺。

十九年幸鹿囿飲酒。至暮,幸五坊。

景宗

保寧元年如秋山。漁于赤山濼。

二年是夏,幸塌母城,進幸東京。

三年射柳。如沿柳湖。射鴨于惠民湖。獵于平地松林。獵于遼河之源。獵于胡土白山。幸于越屋質(zhì)第。駐蹕于蒲瑰坂。

四年觀從臣射柳。射柳。

五年如神得湖。如應(yīng)州。駐蹕于歸化州西硬坡。

六年幸冰井。

七年如查懶淀。

八年如金瓶濼。如長濼。

九年如鹿恀。如老翁川。鉤魚于赤山濼。

十年獵于頡山。復(fù)如長濼。獵于赤山。漁于潭。

乾亨元年觀燈于市。幸惠民湖。幸冰井。

二年閏月,如南京賞牡丹。西幸。如蒲瑰坂。獵于檀州之南。

三年放鶻于溫泉南。幸羊城濼。獵于炭山。

四年獵于炭山。

圣宗

統(tǒng)和元年從禽于近川,獲六鴇。幸甘露等寺。駐蹕長濼。又駐蹕于閣甸旁山。獵于圚甸,大獲鹿豕。幸興王寺。獵于益馬里坂獵于黑山。駐蹕于老翁川。鉤魚于近川。

二年幸近地。如潢河獵于山榆甸。幸鵝山觀障鷹。獵于嶺右。

三年次庫骨水口障鷹。畋于赤山。障鷹于斜軫山。擊鞠。獵于赤山。渡怕里水,觀海。獵于東古山。

四年觀漁于新灣。獵于謁懶甸。如炭山清暑。獵于燕山。障鷹于炭山。獵于炭山。獵于畫達剌山。獵于畫達剌山。駐蹕白楊嶺。幸齊國公主第宴。

五年幸潞縣西,放鶻,擒鵝。北幸,趣沒打河避暑。沿東山行獵。

六年幸延壽、延洪二寺,及秦國長公主第。觀鹿于炭山。幸黎園、溫湯。射鹿于近山。駐蹕赤城南。獵于沙河。

七年擊鞠。擊鞠。獵于新西道東。射熊于虎特嶺。幸秦國公主第。障鷹于花山。

幸秦國公主第。獵于薊州之南甸。鉤魚于曲水濼。

八年幸盤山諸寺。獵西括折山。

九年如曲水濼。獵于盤道嶺。獵于炭山。

十年射鹿于湯山。射鹿于蔚州南山。射熊于紫荊口。

十一年幸延芳淀。

十二年如炭山清暑。獵于東山。獵于宰相山。獵于黑河南山。漁于潞縣西濼。獵于順州西甸。

十三年幸延芳淀。幸大王川。

十四年幸延芳淀。擊鞠。

十五年幸延壽寺。如秋山。

十六年獵于平地松林。

十七年獵于諸山。

十九年獵于崖頭川。如高林恀。觀市。駐蹕于昌平。幸南京。漁于崖頭川。漁于閻崖。

二十年獵于平地松林。叉魚于遼河。

二十一年觀市。獵于田里不魯斡。鉤魚于周河。

二十二年獵于古。

二十三年獵于抹特俖谷。獵于畫盧打山。獵于奴穆真峪。獵于吾魯真峪。獵于野葛嶺。獵于沙渚卷峪。獵于括只阿剌阿里山。獵于青林川,射熊,獲之。獵于孩里迭扎剌。獵于虎特嶺。獵于桑乾河。

二十八年幸榆林湯泉。

二十九年獵于沙嶺。

三十年開泰元年八:獵于賈曷魯林。幸興王寺。捕魚于排得述魯濼。幸上京。幸中京。

二年獵于阿里濼。如薩堤濼。獵于永安山。障鷹于緬山。畋于陷嶺。獵于赤山。鉤魚于長濼。

三年觀漁于瑰泥濼。觀漁于三樹濼。弋鵝于薩堤濼。

四年獵于沙阜。獵于鍋林。獵于牛山。獵于直舍山。

五年獵于渾河之西。

六年獵于狼林東。觀漁于蓮花濼。獵于羊堝。

七年如三樹濼。

八年如渾河。獵于雪林。獵于石底水。獵于樺山。獵于淺嶺山。獵于涅烈山。獵于跋恩山。如秋山。障鷹于緬山。獵于近甸。幸中京。幸開泰寺宴飲。幸秦晉長公主第作藏澙宴。幸開泰寺。

九年獵于馬盂山。如大魚濼。獵于果里白山。獵于崖頭川。獵于蕎麥山。獵于榆林。射喚鹿于侯勒水灘。射喚鹿于鐵里必山。獵于遼河之源。獵于松山,獵于黑山。觀漁于沙濼。

太平元年獵于渾河山。獵于鷂子山。障鷹于只舍山。獵于馬盂山。

三年觀漁于鴨淥江。駐蹕于魚兒濼。飛放于撻魯河。

四年如魚兒濼。飛放于長春河。獵于平地松林。射兔于平川。

五年獵黑嶺。西至銅河。獵于檀州北山。射兔于平川。

六年避暑于永安山之涼陘。獵于狼河。

七年如長春河飛放。獵于黑嶺。

八年鉤魚、弋鵝于長春河。駕至遼河源獵。

九年獵于陘山。

十年獵于沙嶺。獵于平地松林。

興宗

景福元年幸楚國公主帳。幸皇姊涅木袞第。幸樞密延寧第。

重熙元年清暑于別輦斗。駐蹕于別嶺甸。障鷹于習(xí)禮吉山。駐蹕于遼河上源。獵于習(xí)禮吉山。獵于牛山。幸中京。

三年東幸。射柳。駐蹕于永安山。東幸。射鹿。

四年東幸。獵于娥兒山。

五年獵于平地松林。釣魚于赤項濼。次五鶻部,弋獵飲酒。擊鞠。放海東青鶻于葦濼。擊鞠。如秋山。獵于炭山之側(cè)。獵于沙山。

六年獵于鴛鴦濼。獵于野狐嶺。擊鞠。幸于北護衛(wèi)太保耶律合住帳,賜物,歡飲。幸蕭孝穆第,醉飲。射鹿于耶里山。擊鞠。幸晉國公主行帳。

七年射柳。獵金山。擊鞠。射鹿于轄剌罷。射虎于束剌山。獵于頗羅扎不葛。射鹿于子嶺。獵于娥兒山。擊鞠。幸佛寺受戒

八年叉魚于治河。獵于武清寨之葦?shù)。擊鞠。閏月,擊鞠。

九年獵,至于月終。駐蹕于永安山清暑!挂弧:觀漁于混同江。飛放于韶陽軍。駐蹕于永安山。

十年射虎于醫(yī)巫閭山。幸外祖母齊國太妃之帳。獵于敝都。獵于烽臺山,親射虎,立斃。

十一年幸牛山濼。如赤蝸濼。閏月,幸南京,宴于皇太弟重元第,泛舟于臨水殿宴飲。幸延壽寺飯僧。詔宋使觀擊鞠。

十二年幸慶州諸寺焚香。獵于拽剌山。獵于永安山。

十三年射鹿于拜馬山。獵于陰山。

十四年獵于黑嶺。獵于平川。

十五年如魚兒濼。射鹿于淺林山。南府宰相杜防生男,幸其居。觀獲。幸秦國長公主帳。

十六年射鹿于訛魯古只山。觀市。擊鞠。射鹿于都里也剌。幸慶州諸寺焚香。障鷹于直舍山。障鷹于霞列山。射鹿于擊輪山。觀擊鞠。幸興王寺拜佛。

十九年獵于分金山。獵于烏里嶺。幸鷹坊使頗得帳。射熊于醫(yī)巫閭山。射鹿于索阿不山。獵于不野山。

二十年如多樹濼。

二十一年獵于涼陘諸山。擊鞠。觀市。幸圣濟寺。幸溫湯。射虎于諸山。射鹿于黑山。獵于玉山。獵于白鷹山。觀燈。觀擊鞠。獵于柳河。獵于平頂山。

二十二年獵于黑林。射熊于曷朗底。射鹿于門嶺。駐蹕于訛魯昆坡。

二十三年獵于水涸川。如奪里舍澤。幸圣濟寺。擊鞠。擊鞠。獵于悅只吉。擊鞠。

道宗

清寧二年獵,射虎,獲之。

十年獵于赤山,以皇太后射獲大鹿,設(shè)宴。庚寅,獵,梁王浚遇十鹿,射之得九。帝大喜。復(fù)設(shè)宴。幸七金山三學(xué)寺。幸北牡山。

咸雍元年幸黑嶺。

二年如藕絲淀。

三年幸沙奴特。駐蹕于細葛泊。幸魏王乙辛第。獵于赤山。

四年北幸。射柳。幸魏王乙辛第。

六年獵于木葉山。

七年如魚兒濼。

九年如黑水濼。幸金河寺。獵于三門口。

大康三年避暑于永安山。

四年獵于黑嶺。

六年獵于白石山。

大安元年射鹿于潑山。

二年射鹿于查沙。

九年獵于拖古烈。獵于漫牙睹山。

壽隆元年射鹿查沙。

二年幸沙門策戒壇,問佛法

三年射熊于排葛都。射熊于沙只直山。

五年射熊于青崖。射熊于睹里山。

天祚皇帝

乾統(tǒng)三年獵于吾刺里山,虎傷獵夫。庚子,射熊于善山。

四年射鹿于沙只山。射熊于瓦石剌山。

六年獵于撒不烈山。

八年獵于柏山。

天慶二年如斧柯水。

四年如慶州。射鹿于秋山。駐蹕于藕絲淀。

七年獵于輞子山,虎傷獵夫。

※校勘記

一:(神冊四年十二月)幸遼陽故城按記在三年十二月。

二:(九月)如金瓶灤按記在十二月。

三:(三月)射虎于松山按紀(jì),二月獵松山。

四:(四月)以野鹿入馴鹿群觀之飲至竟日按紀(jì)在閏八月。

五:(四月)如炭山清暑按紀(jì)在五月。

六:(二月)幸延芳淀按紀(jì)在正月。

七:(八月)駐蹕于昌平幸南京按紀(jì)在九月。

八:三十年開泰元年按紀(jì)統(tǒng)和三十年九月改元開泰。原誤分二欄,據(jù)紀(jì)改正。

九:幸開泰寺設(shè)非重出,應(yīng)是再至。

一○:(四月)駐蹕于永安山清暑按紀(jì)在五月。此因上文連敘。

一一:射鹿于擊輪山按紀(jì)重熙十六年九月作系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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