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卷  志第十三

歷象志中

閏考

月度不足,是生朔虛;天行有馀,是為氣盈。盈虛相懸,歲月乃。積而差,寒暑互易,百谷不成,庶政不明。圣人驗以斗柄,準以歲星,爰立閏法,信治百官。是故閏正而月正,月正而歲正。歲月既正,頒令考績,無有不時。國史正歲年以敘事,莫重於此。

遼始徵歷梁、唐。入晉之後,奄有帝制,乙未、大明,歷法再變。穆宗應歷六年,周用顯德欽天歷;十年,宋用建隆應天歷。景宗乾亨四年,宋用乾元歷。圣宗統(tǒng)和十九年,宋用儀天歷;太平元年,宋用崇天歷。道宗清寧十年,宋用明天歷;大康元年,宋用奉元歷;大安七年,宋用觀天歷。天祚皇帝乾統(tǒng)六年,宋用紀元歷。五代歷三變,宋凡八變,遼終始再變。歷法不齊,故定朔置閏,時有不同,覽者惑焉。作閏考。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閏

太祖神冊五年閏

耶律儼

陳大任

天贊二年梁閏

年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首缺五閏

太祖神冊五年閏

耶律儼

陳大任

天贊二年梁閏

缺一閏

太宗天顯三年閏

六年閏

九年閏

大任

十一年閏

大任

會同二年閏

大任

缺一閏

七年閏

大任

大同元年閏

大任

高麗十年七月

缺再閏

穆宗應歷三年

五年閏

大任

八年閏

大任

十一年閏

大任

十三年宋閏

十六年閏

大任

十九年宋閏

景宗保寧四年閏

大任

六年宋閏

九年宋閏

乾亨二年閏

大任

四年宋閏

圣宗統(tǒng)和三年宋閏

六年閏

大任

九年閏

大任

高麗

十一年宋閏

高麗

十四年閏

大任

十七年宋閏

十九年閏

大任宋閏

二十二年閏

大任

二十五年宋閏

二十八年宋閏

閏泰元年宋閏

四年宋閏

七年宋閏

九年閏

儼宋閏

太平三年閏

六年宋閏

九年宋閏

十一年閏

大任

高麗

興宗重熙三年宋閏

六年閏

八年閏

高麗

十一年閏

十四年閏

十七年閏

高麗

十九年閏

高麗

二十二年閏

道宗清寧二年閏

四年閏

七年宋閏

十年宋閏

咸雍三年宋閏

五年閏

大任

八年閏

大康元年閏

大任

三年

宋閏來年正月,異。閏

六年宋閏

九年閏

大任

大安四年閏

大任

高麗

七年宋閏

十年閏

大任

壽昌三年宋閏

五年閏

大任

天祚乾統(tǒng)二年閏

大任

五年宋閏

七年宋閏

十年閏

大任宋閏

天慶三年閏

大任

六年閏

大任

八年閏

大任

保大元年宋閏

四年閏

大任

※?庇

一:首缺五閏檢汪曰楨歷代長術輯要(以下稱輯要)、陳垣二十史朔閏表(以下稱陳表),自太祖元年至神冊四年,實缺四閏,即太祖三年閏八月,六年閏五月,九年閏二月,神冊二年閏十月。按閏考登錄遼及五代、宋之閏,頗多缺誤。因下卷朔考兼載閏、朔,茲于下卷詳校其訛脫,本卷僅舉例說明,以省煩文。

二:天贊二年「二」字原缺。檢舊五代史梁末帝紀、唐莊宗紀及輯要、陳表,梁龍德三年(唐同光元年)閏四月。是年當遼天贊二年,據補。又天贊四年閏十二月,通欄缺。下欄天顯三年注「缺一閏」,應即指四年十二月之閏,凡此皆仍存原式不補。

三:會同二年檢太祖紀及輯要、陳表,是年閏七月,此作閏五月誤。朔考不誤。

四:大同元年元,原誤「九」。按紀,大同元年世宗改元天祿,無九年。又據輯要、陳表,大同元年閏七月。據改。又原注「高麗十年七月」,疑當為「高麗來年七月」,謂高麗於次年閏七月也。

五:統(tǒng)和三年檢輯要、陳表,是年遼閏八月,與宋閏九月異,此失書遼閏。

六:統(tǒng)和九年二月內「高麗」二字原誤入下欄十一年二月內,原注云:「誤,當在九年!菇褚雷⒁拼,省注文。

七:開泰九年按是年遼、宋同閏十二月。此作遼閏二月、宋閏十二月,以同為異,誤。朔考亦誤。

八:大安四年按大安二年閏二月,此通欄缺,四年欄內亦漏注「缺一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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