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進表
銀青榮祿大夫、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左丞相兼太子少師、宣國公臣李善長等言:
伏以紀一代以為書,史法相沿于遷、固;考前王之成憲,周家有監(jiān)于夏、殷。蓋因已往之廢興,用作將來之法戒。惟元氏之有國,本朔漠以造家。事兵戈而爭強,并部落者十世;逐水草而為食,擅雄長于一隅。逮至成吉思之時,聚會斡難河之上,方尊位號,始定教條。既近取于乃蠻,復遠攻于回紇。渡黃河以蹴西夏,逾居庸以瞰中原。太宗繼之,而金源為墟;世祖承之,而宋箓遂訖。立經(jīng)陳紀,用夏變夷。肆宏遠之規(guī)模,成混一之基業(yè)。爰及成、仁之主,見稱愿治之君。唯祖訓之式遵,思孫謀之是遺。自茲以降,亦號隆平。豐亨豫大之言,壹倡于天歷之世;離析渙奔之禍,馴致于至正之朝。徒玩細娛,浸忘遠慮。權(quán)奸蒙蔽于外,嬖幸蠱惑于中。周綱遽致于陵遲,漢網(wǎng)實因于疏闊。由是群雄角逐,九域瓜分。風波徒沸于重溟,海岳竟歸于真主。
臣善長等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欽惟皇帝陛下奉天承運,濟世安民。建萬世之丕圖,紹百王之正統(tǒng)。大明出而爝火息,率土生輝;迅雷鳴而眾響銷,鴻音斯播。載念盛衰之故,乃推忠厚之仁。僉言實既亡而名亦隨亡,獨謂國可滅而史不當滅。特詔遺逸之士,欲求論議之公。文辭勿致于艱深,事跡務令于明白。茍善惡了然在目,庶勸懲有益于人。此皆天語之丁寧,足見圣心之廣大。于是命翰林學士臣宋濂、待制臣王祎協(xié)恭刊裁,儒士臣汪克寬、臣胡翰、臣宋喜、臣陶凱、臣陳基、臣趙塤、臣曾魯、臣趙訪、臣張文海、臣徐尊生、臣黃篪、臣傅恕、臣王锜、臣傅著、臣謝徽、臣高啟分科修纂。上自太祖,下迄寧宗,據(jù)十三朝實錄之文,成百余卷粗完之史。若自元統(tǒng)以后,則其載籍靡存,已遣使而旁求,俟續(xù)編而上送。愧其才識之有限,弗稱三長;兼以紀述之未周,殊無寸補。臣善長忝司鈞軸,幸睹成書。信傳信而疑傳疑,僅克編摩于歲月;筆則筆而削則削,敢言褒貶于《春秋》。仰塵乙夜之觀,期作千秋之鑒。所撰《元史》,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三卷,表六卷,傳九十七卷,目錄二卷,通計二百十卷,凡一百三十萬六千余字,謹繕寫裝潢成一百二十冊,隨表上進以聞。臣善長下情無任激切屏營之至。臣善長等誠惶誠恐,頓首頓首,謹言。
洪武二年八月十一日,銀青榮祿大夫、上柱國、錄軍國重事、中書左丞相兼太子少師、宣國公臣李善長上表。
纂修元史凡例
一、本紀
按兩漢本紀,事實與言辭并載,兼有《書》、《春秋》之義。及唐本紀,則書法嚴謹,全仿乎《春秋》。今修《元史》,本紀準兩漢史。
二、志
按歷代史志,為法間有不同。至唐志,則悉以事實組織成篇,考核之際,學者憚之。惟近代《宋史》所志,條分件列,覽者易見。今修《元史》,志準《宋史》。
三、表
按漢、唐史表所載為詳,而《三國志》、《五代史》則無之。唯遼、金史據(jù)所可考者作表,不計詳略。今修《元史》,表準遼、金史。
四、列傳
按史傳之目,冠以后妃,尊也;次以宗室諸王,親也;次以一代諸臣,善惡之總也;次以叛逆,成敗之歸也;次以四夷,王化之及也。然諸臣之傳,歷代名目又自增減不同。今修《元史》,傳準歷代史而參酌之。
歷代史書,紀、志、表、傳之末,各有論贊之辭。今修《元史》,不作論贊,但據(jù)事直書,具文見意,使其善惡自見,準《春秋》及欽奉圣旨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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