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識(shí)量
大理卿孫伏伽,自萬年縣法曹上書論事,擢侍書御史,即御史中丞也。雖承內(nèi)旨,而制命未下。伏伽自朝還家而臥,不見顏色。斯須侍御史已下造門,子孫驚喜以報(bào),伏伽徐起以見之。時(shí)人方之顧雍。伏伽與張玄素,隋末俱為尚書令史,既官達(dá)后,伏伽談?wù)撝H,了不諱之。太宗嘗問玄素。玄素以實(shí)對,既出,神采沮喪,如有所失。眾咸推伏伽之弘量。
高麗莫離支蓋蘇文貢白金,褚遂良進(jìn)曰:“莫離支弒其君,陛下以之興兵,將吊伐,為遼東之人報(bào)主之恥。古者討弒君之賊,不受其賂。昔宋督遺魯君以郜鼎,桓公受之于太廟,臧哀伯諫以為不可!洞呵铩窌,百王所法。受不臣之筐篚,納弒逆之朝貢,不以為愆,何以示后。臣謂莫離支所獻(xiàn)不宜受。”太宗從之。
王方慶為鳳閣侍郎知政事,患風(fēng)俗偷薄,人多茍且,乃奏曰:“準(zhǔn)令式:齊缞、大功未葬,并不得朝會(huì)。仍終喪,不得參燕樂。比來朝官不依禮法,身有哀慘,陪廁朝賀,手舞足蹈,公違憲章。名教既虧,實(shí)玷皇化。請申明程序,更令禁止!眲t天從之。方慶,周司空褒之曾孫,博通群書,所著論凡二百余卷,尤精《三禮》,好事者多訪之,每所酬答,咸有典據(jù),時(shí)人編次之,名曰《禮雜問》。聚書甚多,不減秘閣。至于圖畫,亦多異本。子晙,工札翰,善琴棋,少聰悟而性嚴(yán)整,歷殿中侍御史。
徐有功,為秋官郎中、司刑少卿,歷居法官,數(shù)折大獄,持平守正,不以生死易節(jié),全活者數(shù)千百家。有鹿城主簿潘好禮者,慕其為人,乃著論稱有功斷賢于張釋之,其略曰:“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人;有功之?dāng)嗒z,亦天下無冤人。然釋之所行甚易,徐公所行甚難。難易之間,優(yōu)劣可知矣!”君子以為知言。
狄仁杰為內(nèi)史,則天謂之曰:“卿在汝南,甚有善政,欲知譖卿者乎?”仁杰謝曰:“陛下以臣為過,臣當(dāng)改之。陛下明臣,臣之幸也。若臣不知譖者,并為友善,臣請不知!眲t天深加嘆異。
張文瓘為侍中,同列宰相以政事堂供饌珍美,請減其料。文瓘曰:“此食,天子所以重樞機(jī),待賢才也。若不任其職,當(dāng)自陳乞,以避賢路,不宜減削公膳,以邀虛名。國家所貴,不在于此。茍有益于公道,斯不為多也。”初為大理卿,旬日決遣疑獄四百余條,無一人稱屈。文瓘嘗臥疾,系囚設(shè)齋以禱焉,乃遷侍中,諸囚一時(shí)慟哭。其得人心如此。四子,潛、沛、洽、涉,皆至三品,時(shí)人呼為“萬石張家”。咸以為福善之應(yīng)也。
房光庭任俠不拘小節(jié)。薛昭坐流放而投光庭,光庭匿之。既露,御史陸遺逼之急,光庭懼,乃見執(zhí)政。執(zhí)政詰之曰:“公郎官,何為匿此人為?”光庭曰:“光庭與薛昭有舊,途窮而歸光庭。且其所犯非大故,光庭得不納之耶?若擒以送官,居廟堂者,復(fù)何以見待?”執(zhí)政義之,出為磁州刺史。
神龍初,將合祔則天于干陵。給事中嚴(yán)善思上疏諫曰:“漢時(shí)諸陵,皇后多不合葬。魏晉已來,始有合葬。伏愿依漢朝之故事,改魏晉之頹綱,于干陵之旁,更擇吉地!笔枳嗖患{,有識(shí)之士咸是之。
開元初,玄宗詔太子賓客元行沖修魏征撰次《禮記疏》,擬行之于國學(xué),及成,奏上之,中書令張說奏曰:“今上《禮記》,是戴圣所編,歷代傳習(xí),已向千載,著為經(jīng)教,不可刊削。至魏,孫炎始改舊本,以類相比,有同鈔書,先儒所非,竟不行用。貞觀中,魏征因炎舊書,更加厘正,兼為之注。先朝雖加賜賚,其書亦竟不行。今行沖勒成一家,然與先儒義乖,章句隔絕。若欲行用,竊恐未可。”詔從之,留其書于內(nèi)府,竟不頒下。時(shí)議以為:說之通識(shí),過于魏征。
玄宗嘗賜握兵都將郭知運(yùn)等四人天軍節(jié)度,太原尹王皎獨(dú)不受,上表曰:“臣事君,猶子事父。在三之義,寧有等差。豈有經(jīng)侍宮闈多臣子敢當(dāng)恩貺?”以死自誓,固辭不受,優(yōu)詔許之。
張說拜集賢學(xué)士,于院廳宴會(huì),舉酒,說推讓不肯先飲,謂諸學(xué)士曰:“學(xué)士之禮,以道義相高,不以宮班為前后。說聞高宗朝修史學(xué)士有十八九人。時(shí)長孫太尉以元勇之尊,不肯先飲,其守九品官者,亦不許在后,乃取十九杯,一時(shí)舉飲。長安中,說修《三教珠英》,當(dāng)時(shí)學(xué)士亦高卑懸隔,至于行立前后,不以品秩為限也!彼烀鼣(shù)杯,一時(shí)同飲,時(shí)議深賞之。
李適之性簡率,不務(wù)苛細(xì),人吏便之。雅好賓客,飲酒一斗不亂,延接賓朋,晝決公務(wù),庭無留事。及為左相,每事不讓李林甫。林甫憾之,密奏其“好酒,頗妨政事”。玄宗惑焉,除太子少保。適之遽命親故歡會(huì),賦詩曰:“避賢初罷相,樂圣且銜杯,為問門前客,今朝幾個(gè)來!迸e朝伏其度量。適之在門下也,性疏而不忌。林甫嘗賣之曰:“華山之下,有金礦焉,采之可以富國。上未之知耳!边m之心善其言,他日款曲奏之,玄宗大悅。顧問林甫,對曰:“臣知之久矣。華山,陛下本命,王氣所在,不可發(fā)掘。故臣不敢言!边m之由是漸見疏退。林甫陰構(gòu)陷之,貶于袁州,遣御史羅奭就州處置。適之聞命排馬牒到,仰藥而死。子霅,亦見害。
牛仙客為涼州都督,節(jié)財(cái)省費(fèi),軍儲(chǔ)所積萬計(jì)。崔希逸代之,具以聞。詔刑部尚書張利貞覆之,有實(shí)。玄宗大悅,將拜為尚書。張九齡諫曰:“不可,尚書,古之納言,有唐已來,多用舊相居之。不然,歷踐內(nèi)外清貴之地、妙行德望者充之。仙客本河湟一吏典耳,拔升清流,齒班常伯,此官邪也。又欲封之,良為不可。漢法,非有功不封。唐尊漢法,太宗之制也。邊將積谷帛,繕兵器,蓋將帥之常務(wù)。陛下念其勤勞,賞之金帛可也,尤不可列地封之!毙谂:“卿以仙客寒士嫌之耶?若是,如卿豈有門籍!”九齡頓首曰:“荒陬賤類,陛下過聽,以文學(xué)用臣。仙客起自胥吏,目不知書。韓信,淮陰一壯士耳,羞與絳、灌同列。陛下必用仙客,臣亦恥之!毙诓粣偂R钊,李林甫奏:“仙客,宰相材,豈不堪一尚書?九齡文吏,拘于古義,失于大體!毙诖髳,遂擢仙客為相。先是,張守珪累有戰(zhàn)功,玄宗將授之以宰相。九齡諫曰:“不可。宰相者,代天理物,有其人而后授,不可以賞功。若開此路,恐生人心。《傳》曰:‘國家之?dāng)?由官邪也。’官濫爵輕,不可理也。若賞功臣,即有故事!毙谀酥。九齡由是獲譴。自后朝士懲九齡之納忠見斥,咸持祿養(yǎng)恩,無敢庭議矣。
- 七 亂宮闈太子淫母妃 宴仲秋康熙祭上蒼
- 六十二回 蘇舜卿含冤歸太虛 劉墨林暴怒斥禽獸
- 齊宿瘤女
- 景公病水夢與日斗晏子教占夢者以對第六
- 伯夷列傳第一
- 卷一百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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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一百八十三
- 一百二十九回 戀舊情雍正幸引娣 慰小妾允祉違圣旨
- 魏芒慈母
- 卷二百一十三
- 列傳第八十九
- 第十七章 聰敏
- 十三 張五哥君前訴冤情 十三爺府邸賞親兵
- 隋書卷三十九 列傳第四
- 列傳第二百二十五宦者一
- 卷二十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bào)君恩
- 第六章 潞河驛奸宄逞淫戲 瞞真情巧舌釋新憾
-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 六十一回 稱名士偏遇大方家 探情人又見死對頭
- 景公逐得斬竹者囚之晏子諫第三
- 列傳第二百二十四外戚下
- 列傳第六宗室四
- 卷一百四十五
- 第三十一章 貴婦人慈心憫沉淪 帝乾隆雷雨理國政
- 列傳第二十 范泰王淮之王韶之荀伯子
- 景公問明王之教民何若晏子對以先行義第十八
- 列傳第一百七
- 列傳第二十
- 六十三回 鬧王府文士敢撒野 演陣法將軍忘形骸
- 卷七十
- 列傳第八
- 三十四 入地牢明珠受酷刑 抗權(quán)貴劉華報(bào)君恩
- 卷八
- 列傳第六十一
- 楚成鄭瞀
- 卷二十七 南中王門學(xué)案三
- 列傳第八十
- 第00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