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僧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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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常住僧物是指什麼?

  答:常住物共分四種:

  一、常住常住物。如:寺院的殿堂、僧舍、土地等,只能用,不能分,也不能賣。

  二、十方常住物。如:供僧人的飲食,體通十方,唯局本處。即是說,它屬十方僧眾所有,但只是在場的人才有緣享用。

  三、現前常住物。某物只供施給現前僧人。如:有人到寺院問執(zhí)事僧:“我想供養(yǎng)本寺院所有僧人每人一雙襪子,請問這個寺院共有多少師父?”,這“襪子”即屬“現前常住物”。

  四、十方現前常住物。如:若僧人去世后所留物品,雖然屬十方所有,但只限本處僧人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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