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

《阿毗達磨俱舍論》(簡稱《俱舍論》),義為對法藏論。全論通過五事(色法、心法、心所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內(nèi)容與八品詞句進行抉擇,主要講述一切萬法之總相、別相、性質(zhì)、類別,對世出世間法進行細致入微的分析,詳細闡明流轉(zhuǎn)與還滅的因果法則...[詳情]

俱舍論實義疏 第四卷

  俱舍論實義疏 第四卷

  尊者安惠造

  一剎那頌曰

  內(nèi)五有熟養(yǎng)聲無異熟生

  八無礙等流亦異熟生性

  余三實唯法剎那唯后三

  內(nèi)五即是眼之五界。十八界中幾是見幾非見頌曰

  眼法界一分八種說名見

  五識俱生惠非見不度故

  眼見色同分非彼能依識

  傳說不能觀被障諸色故

  論曰。眼全是見故。法界一分八種是見。余皆非見。論今當略辯。此決定相。頌曰

  眼不下于身色識非上眼

  色于識一切二于身亦然

  如眼耳亦然次三皆自地

  身識自下地意不定應知

  論又經(jīng)中說二十二根。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樂根.苦根.喜根.憂根.舍根.信根.勤根.念根.定根.惠根.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

  釋曰。此是何經(jīng)所說。謂有梵志名曰生測。來詣佛所。歡喜問訊。在一面坐。而白佛言。施設幾根攝諸根盡。佛言。我說二十二根攝諸根盡。若有遮此更說余根。當知彼說有言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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