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摩詰經(jīng)

《維摩詰經(jīng)》簡稱《維摩經(jīng)》,全名是《維摩詰所說經(jīng)》,亦名《不可思議解脫經(jīng)》。維摩羅詰是梵語Vimalakirti之音譯,維摩羅意即“凈名”、“無垢”,詰即為“稱”,故《維摩詰經(jīng)》又名《凈名經(jīng)》或《說無垢稱經(jīng)》。摩羅詰又譯為維摩羅詰、毗摩羅詰,略稱維摩或維摩詰。意譯為凈名...[詳情]

《維摩詰經(jīng)》講解 弟子品第三(6)

  佛告摩訶迦旃延:“汝行詣維摩詰問疾。”

  迦旃延白佛言:“世尊!我不堪任詣彼問疾。

  佛又遣摩訶迦旃延前往問疾,摩訶迦旃延也說他不堪此任。摩訶迦旃延,略稱迦旃延,名那羅陀,阿槃提國婆羅門之子,原出家為外道師,后歸依佛陀,證阿羅漢果,在佛十大弟子中稱“善解契經(jīng)第一”或“議論第一”,以善于敷演、解釋佛所說義理而著稱。

  所以者何?憶念昔者,佛為諸比丘說法要,我即于后,敷演其義,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寂滅義。

  小乘的法要,概括為苦、空、無常、無我、涅槃寂滅。南傳佛教三法印為“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北傳佛教的三法印不一樣,沒有“諸受皆苦”,有“涅槃寂滅”!峨s阿含經(jīng)》中,還把“諸行無常、諸受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稱為“四優(yōu)陀那”,即四法印。摩訶迦旃延是按照佛說解釋的。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

  迦旃延說聲聞乘法并沒有錯,抓住了法的心要,但也遭到維摩詰的批評,教訓(xùn)他不要以生滅心說實相法!涅槃經(jīng)》中,稱小乘的四諦為“生滅四諦”,說滅盡煩惱而證涅槃寂滅,是以滅止生,有生有滅。

  迦旃延!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

  維摩詰為他解說大乘的無常、苦、空、無我義,亦即大乘的法印,跟小乘頗有不同。小乘的諸行無常,實際上是世俗諦意義上的無常,是相對的無常。大乘的無常是畢竟不生不滅,所以無常,亦非常,是絕對的無常、勝義諦的無常。如果把剎那無常義追究到底,尤其追究到色法的最極微層次,是沒有一個微觀粒子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nèi)生,最短的時間內(nèi)滅,都是即生即滅,生時即是滅時,實際上從來沒有一個實體生也沒有一個實體滅,所以說畢竟不生不滅,從這個意義上說諸法無常。

  五受陰通達(dá)空無所起,是苦義。

  五受陰,又作五取蘊,指色、受、想、行、識五蘊,因為眾生執(zhí)取它們?yōu)樽晕遥拭迦√N,它們能遮蔽智慧光明而生苦受,所以稱為五受陰。小乘苦諦的苦,指五受陰苦,四諦中第一苦諦,說有生老病死等八苦,八苦終歸為第八五陰熾盛苦亦即五受陰苦,眾生的身心活動本來就是能夠產(chǎn)生諸苦的淵藪,只要有這樣的身心就必然有苦。小乘的苦諦是這樣講。不但苦受是苦,名苦苦,樂受的本質(zhì)因為無常所以也是苦,名壞苦,不苦不樂受也是苦,叫做行苦。這其實是從世俗諦講。大乘的苦諦不同,從勝義諦講,洞達(dá)五受陰空無所起,本性畢竟空,無苦受也無受苦者。

  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

  小乘的“空”,在《阿含經(jīng)》里有個比喻:就像僧舍里面沒有僧人,這就叫空。而大乘的空義不同,是“諸法究竟無所有”。在大乘看來,僧舍不僅沒有僧人是空,這個僧舍的本身也是空,能認(rèn)知這個房子、體悟這個房子本性空的智慧也是空,所以叫做空空,是絕對的空,叫做畢竟空,“究竟無所有”,就是畢竟空的意思。

  于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

  無我,是小乘三法印的核心,被稱為“印中之印”,為鑒別是否佛法的準(zhǔn)衡。我,梵語阿特曼,定義為“自在”,即不依賴任何條件而獨存自宰者。小乘的諸法無我,是說五蘊非我,五蘊中、五蘊外,都沒有一個能夠自作主宰的自我或?qū)嵨,叫做無我。大乘的諸法無我,是“于我、無我而不二”:從體性講雖然無我,但是世俗諦意義上安立的假我,即分別你我他的自我,還是有的。而無我與假我,皆是自性畢竟空,故不二。大乘《涅槃經(jīng)》說有涅槃?wù)嫖摇?a href="/remen/foxing.html" class="keylink" target="_blank">佛性大我,而這真我、大我的本性也是畢竟空,無我,與假我體性是一。這是大乘的無我義。

  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寂滅義。’

  小乘法說斷盡煩惱證得涅槃寂滅,涅槃是修得的。大乘說諸法本來不生,所以也就沒有滅,本來不生不滅,叫做“本來自性清凈涅槃”。

  說是法時,彼諸比丘心得解脫。故我不任詣彼問疾。”

  維摩詰如此說法,使聽法的諸比丘當(dāng)下解脫。小乘說的心解脫,一般指證得禪定,這里的“心得解脫”,指以如實知見的智慧證得涅槃,即慧解脫或見道。摩訶迦旃延自知沒有維摩詰的本事,也“不任詣彼問疾”。

原標(biāo)題:《維摩詰所說經(jīng)》講解—弟子品第三(6)

文章轉(zhuǎn)自微信公眾號:陳兵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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