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乘阿含部小乘單譯經大乘單譯經大乘律小乘律 大乘論小乘論宋元續(xù)入藏諸論 西土圣賢撰集此土著述
第1169部 大乘廣五蘊論
大乘廣五蘊論
佛說五蘊。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大種所造色。云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鸾。風界。此復云何。謂地堅性。水濕性;鹋。風輕性。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云何四大所造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及觸一分。無表色等。造者因義。根者最勝自在義。主義。增上義。是為根義。所言主義。與誰為主。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
云何眼根。謂以色為境。凈色為性。謂于眼中。一分凈色如凈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耳根。謂以聲為境。凈色為性。謂于耳中。一分凈色。此性有故。耳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鼻根。謂以香為境。凈色為性。謂于鼻中。一分凈色。此性有故。鼻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舌根。謂以味為境。凈色為性。謂于舌上。周遍凈色。有說。此于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身根。謂以觸為境。凈色為性。謂于身中。周遍凈色。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
云何色。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顯色有四種。謂青黃赤白。形色。謂長短等。
云何聲。謂耳之境。執(zhí)受大種因聲。非執(zhí)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諸心心法。是能執(zhí)受。蠢動之類。是所執(zhí)受。執(zhí)受大種因聲者。如手相擊。語言等聲。非執(zhí)受大種因聲者。如風林駛水等聲。俱大種因聲者。如手擊鼓等聲。
云何香。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好香者。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xù)。有所順益。惡香者。謂與鼻合時。于蘊相續(xù)。有所違損。平等香者。謂與鼻合時。無所損益。
云何味。謂舌之境。甘醋堿辛苦淡等。
云何觸一分。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饑渴等。
滑謂細軟。澀謂粗強。重謂可稱。輕謂反是。暖欲為冷。觸是冷因。此即于因。立其果稱。如說諸佛出世樂。演說正法樂。眾僧和合樂。同修精進樂。精進勤苦。雖是樂因。即說為樂。此亦如是。欲食為饑。欲飲為渴。說亦如是。已說七種造觸。及前四大十一種等。
云何無表色等。謂有表業(yè)。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有表業(yè)者。謂身語表。此通善不善無記性。所生色者。謂即從彼善不善表所生之色。此不可顯示故名無表。三摩地所生色者。謂四靜慮所生色等。此無表色。是所造性。名善律儀。不善律儀等亦名業(yè)。亦名種子。如是諸色。略為三種。一者可見有對。二者不可見有對。三者不可見無對。是中可見有對者。謂顯色等。不可見有對者。謂眼根等。不可見無對者。謂無表色等。
云何受蘊。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嗍苷摺V^此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無二欲者。謂無和合。及乖離欲。受謂識之領納。
云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
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余心法。及心不相應行。云何余心法。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舍.不害.貪.嗔.慢.無明.見.疑.無慚.無愧.昏沉.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
此遍一切善不善無記心故名遍行。
五是別境。
此五一一。于差別境。展轉決定。性不相離。是中有一。必有一切。
十一為善。六為煩惱。余是隨煩惱。四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隨煩惱以通善及無記性故。觸等體性及業(yè)。應當解釋。
云何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為觸。與受所依為業(yè)。
云何作意。謂令心發(fā)悟為性。令心心法現(xiàn)前警動。是憶念義任持攀緣心為業(yè)。
云何思。謂于功德過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業(yè)為性。
此性若有。識攀緣用。即現(xiàn)在前。猶如磁石引鐵令動。能推善不善無記心為業(yè)。
云何欲。謂于可愛樂事。希望為性。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是愿樂希求之義能與精進所依為業(yè)。
云何勝解。謂于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為性。決定境者。謂于五蘊等。如日親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炎。行如芭蕉。識如幻境。如是決定。或如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言決定者即印持義。余無引轉為業(yè)。此增勝故。余所不能引。
云何念。謂于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為性。慣習事者。謂曾所習行。與不散亂所依為業(yè)。
云何三摩地。謂于所觀事。心一境性。所觀事者。謂五蘊等。及無常苦空無我等。心一境者。是專注義。與智所依為業(yè)。由心定故。如實了知。
云何慧。謂即于彼擇法為性;蛉缋硭;虿蝗缋硭;蚓惴撬
即于彼者。謂所觀事。擇法者。謂于諸法自相共相由慧簡擇。得決定故。如理所引者。謂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謂諸外道。俱非所引者。謂余眾生。斷疑為業(yè)。慧能簡擇。于諸法中。得決定故。
云何信。謂于業(yè)果諸諦寶等。深正符順。心凈為性。
于業(yè)者。謂福。非福。不動業(yè)。于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于諦者。謂苦集滅道諦。于寶者。謂佛法僧寶。于如是業(yè)果等。極相符順。亦名清凈。及希求義。與欲所依為業(yè)。
云何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恥為性。罪謂過失。智者所厭患故。羞恥者。謂不作眾罪。防息惡行。所依為業(yè)。
云何愧。謂他增上。于所作罪。羞恥為性。他增上者謂怖畏責罰。及議論等。所有罪失。羞恥于他。業(yè)如慚說。
云何無貪。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為性。謂于諸有。及有資具。染著為貪。彼之對治。說為無貪。此即于有。及有資具。無染著義。遍知生死諸過失故。名為厭患。惡行不起。所依為業(yè)。
云何無嗔。謂嗔對治。以慈為性。謂于眾生。不損害義。業(yè)如無貪說。
云何無癡。謂癡對治。如實正行為性。如實者略。謂四圣諦廣。謂十二緣起。于彼加行。是正知義。業(yè)亦如無貪說。
云何精進。謂懈怠對治。善品現(xiàn)前。勤勇為性。謂若被甲。若加行。若無怯弱。若不退轉。若無喜足。是如此義。圓滿成就。善法為業(yè)。
云何輕安。謂粗重對治。身心調暢?澳転樾浴V^能棄舍十不善行。除障為業(yè)。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轉舍粗重。
云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依止無貪。乃至精進。舍諸不善。修彼對治諸善法故。謂貪嗔癡。及以懈怠。名為放逸。對治彼故。是不放逸。謂依無貪、無嗔、無癡.精進四法。對治不善法。修習善法故。世出世間正行所依為業(yè)。
云何舍。謂依如是無貪。無嗔。乃至精進。獲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性。又復由此。離諸雜染法。安住清凈法。謂依無貪。無嗔無癡。精進性故;驎r遠離昏沉掉舉諸過失故。初得心平等;驎r任運無勉勵故。次得心正直;驎r遠離諸雜染故。最后獲得心無功用。業(yè)如不放逸說。
云何不害。謂害對治。以悲為性。謂由悲故。不害群生。是無嗔分。不損惱為業(yè)。
云何貪。謂于五取蘊。染愛耽著為性。謂此纏縛。輪回三界。生苦為業(yè)。由愛力故。生五取蘊。
云何嗔。謂于群生。損害為性。住不安隱。及惡行所依為業(yè)。不安隱者。謂損害他。自住苦故。
云何慢。慢有七種。謂慢、過慢、過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云何慢。謂于劣計己勝。或于等計己等。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過慢。謂于等計己勝;蛴趧儆嫾旱取H缡切母吲e為性。云何過過慢。謂于勝計己勝。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我慢。謂于五取蘊。隨計為我;驗槲宜。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增上慢。謂未得增上殊勝所證之法。謂我已得。如是心高舉為性。增上殊勝所證法者。謂諸圣果。及三摩地。三摩缽底等。于彼未得。謂我已得。而自矜倨。云何卑慢謂于多分殊勝。計己少分下劣。如是心高舉為性。云何邪慢。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如是心高舉為性。下生敬重所依為業(yè)。謂于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驁。不生崇重。
云何無明。謂于業(yè)果諦寶。無智為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又欲界貪嗔。及以無明。為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嗔不善根。癡不善根。此復俱生。不俱生。分別所起。俱生者。謂禽獸等。不俱生者。謂貪相應等。分別者。謂諸見相應與虛妄決定。疑煩惱所依為業(yè)。
云何見。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zhí)見、邪見.見取.戒取。云何薩迦耶見。謂于五取蘊。隨執(zhí)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薩謂敗壞義。迦耶謂和合積聚義。即于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何故復如是說。謂薩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無常積集。是中無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謂煩惱俱。一切見品所依為業(yè)。
云何邊執(zhí)見。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于所取;驁(zhí)為常。或執(zhí)為斷。染慧為性。常邊者。謂執(zhí)我自在。為遍常等。斷邊者。謂執(zhí)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復生。如瓶既破更無盛用。障中道出離為業(yè)。
云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謗因者。因謂業(yè)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三種。謂無明愛取。業(yè)有二種謂行及有。有者。謂依阿賴耶識諸業(yè)種子此亦名業(yè)。如世尊說。阿難。若業(yè)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為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為謗果;驈椭r無善行惡行。名為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為謗果。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眾生。此謗為謗作用。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xù)作用等。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為壞善事。斷善根為業(yè)。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yè)。又生不善。不生善為業(yè)。
云何見取。謂于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三見者。謂薩迦耶。邊執(zhí)。邪見。所依蘊者。即彼諸見所依之蘊。業(yè)如邪見說。
云何戒禁取。謂于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凈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發(fā)。執(zhí)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凈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凈。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是如此義。能與無果唐勞?嗨罏闃I(yè)。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云何疑。謂于諦寶等。為有為無。猶預為性。不生善法。所依為業(yè)。諸煩惱中。后三見及疑。唯分別起。余通俱生。及分別起。
云何忿。謂依現(xiàn)前不饒益事。心憤為性。能與暴惡。執(zhí)持鞭杖。所依為業(yè)。
云何恨。謂忿為先。結怨不舍為性。能與不忍。所依為業(yè)。
云何覆。謂于過失。隱藏為性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時。不能發(fā)露。是癡之分。能與追悔。不安隱住。所依為業(yè)。
云何惱。謂發(fā)暴惡言。陵犯為性。忿恨為先。心起損害。暴惡言者。謂切害粗獷。能與憂苦。不安隱住。所依為業(yè)。又能發(fā)生非福為業(yè)。起惡名稱為業(yè)。
云何嫉。謂于他盛事。心妒為性。為名利故。于他盛事。不堪忍耐。妒忌心生。自住憂苦。所依為業(yè)。
云何慳。謂施相違。心吝為性。謂于財?shù)。生吝惜故。不能惠施。如是為慳。心遍執(zhí)著利養(yǎng)眾具。是貪之分。與無厭足。所依為業(yè)。無厭足者。由慳吝故。非所用物。猶恒積聚。
云何誑。謂矯妄于他詐現(xiàn)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yè)。
云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于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為業(yè)。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fā)露歸懺。不任教授。
云何憍。謂于盛事。染著倨傲。能盡為性。盛事者。謂有漏盛事。染著倨傲者。謂于染愛。悅豫矜恃。是貪之分。能盡者。謂此能盡諸善根故。
云何害。謂于眾生。損惱為性。是嗔之分。損惱者。謂加鞭杖等。即此所依為業(yè)。
云何為慚。謂所作罪。不自羞恥為性。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yè)。
云何無愧。謂所作罪。不羞他為性。業(yè)如無慚說。
云何昏沉。謂心不調暢。無所堪任。蒙昧為性。是癡之分。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為業(yè)。
云何掉舉。謂隨憶念喜樂等事。心不寂靜為性。應知憶念先所游戲歡笑等事。心不寂靜。是貪之分。障奢摩他為業(yè)。
云何不信。謂信所治。于業(yè)果等。不正信順。心不清凈為性。能與懈怠。所依為業(yè)。
云何懈怠。謂精進所治。于諸善品。心不勇進為性。能障勤修眾善為業(yè)。
云何放逸。謂依貪嗔癡懈怠故。于諸煩惱。心不防護。于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不善增長。善法退失。所依為業(yè)。
云何失念。謂染污念。于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染污念者。謂煩惱俱。于善不明記者。謂于正教授。不能憶持義能與散亂所依為業(yè)。
云何散亂。謂貪嗔癡分。令心心法流散為性。能障離欲為業(yè)。
云何不正知。謂煩惱相應慧。能起不正身語意行為性。違犯律行所依為業(yè)。謂于去來等。不正觀察故。而不能知應作不應作。致犯律儀。
云何惡作。謂心變悔為性。謂惡所作故名惡作。此惡作體非即變悔。由先惡所作。后起追悔故。此即以果從因為目。故名惡作。譬如六觸處說為先業(yè)。此有二位。謂善不善。于二位中。復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悔亦是善。若先作惡。后起悔心。彼因不善;诩词巧。若不善位。先不作惡。后起悔心。彼因不善;谝嗖簧。若先作善。后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
云何睡眠。謂不自在轉。昧略為性。不自在者。謂令心等不自在轉。是癡之分。又此自性不自在故。令心心法極成昧略。此善不善。及無記性。能與過失。所依為業(yè)。
云何尋。謂思慧差別。意言尋求。令心粗相分別為性。意言者。謂是意識。是中或依思;蛞阑鄱。分別粗相者。謂尋求瓶衣車乘等之粗相。樂觸苦觸等所依為業(yè)。
云何伺。謂思慧差別。意言伺察。令心細相分別為性。細相者。謂于瓶衣等。分別細相成不成等差別之義。
云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此復云何。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
云何得。謂若獲。若成就。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F(xiàn)起成就。如其所應。
云何無想定。謂離遍凈染未離上染。以出離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為性。
云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染。從第一有更起勝進。暫止息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恒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不恒行。謂六轉識。恒行。謂攝藏識。及染污意。是中六轉識品。及染污意滅。皆滅盡定。
云何無想天。謂無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為性。
云何命根。謂于眾同分。先業(yè)所引住時分限為性。
云何眾同分。謂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為性。
云何生。謂于眾同分。所有諸行。本無今有為性。
云何老。謂彼諸行相續(xù)。變壞為性。
云何住。謂彼諸行相續(xù)。隨轉為性。
云何無常。謂彼諸行相續(xù)。謝滅為性。
云何名身。謂于諸法自性。增語為性。如說眼等。
云何句身。謂于諸法差別增語為性。如說諸行無常等。
云何文身。謂即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亦名顯。謂名句所依。顯了義故。亦名字。謂無異轉故。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顯謂顯了。
云何異生性。謂于圣法。不得為性。
云何識蘊。謂于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采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若最勝心。即阿賴耶識。此能采集諸行種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后一類相續(xù)轉故。又由此識從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轉識。復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shù)數(shù)間斷還復生起。又令生死流轉回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zhí)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為境之識。恒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后一類相續(xù)隨轉。除阿羅漢圣道。滅定現(xiàn)在前位。如是六轉識。及染污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問蘊為何義。答積聚是蘊義。謂世間相續(xù)品類趣處差別色等總略攝故。如世尊說。比丘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xiàn)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勝若劣。若近若遠。如是總攝為一色蘊。
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觸處謂諸大種及一分觸。意處即是識蘊。法處謂受想行蘊。并無表色等。及諸無為。
云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虛空者。謂容受諸色。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系。
云何非離系。謂離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云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系。
云何離系。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云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問處為何義。答諸識生長門是處義。
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意界者。即彼無間滅等。為顯第六識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余三蘊及色蘊一分。并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問界為何義。答任持無作用性自相是界義。問以何義故說蘊界處等。答對治三種我執(zhí)故。所謂一性我執(zhí)。受者我執(zhí)。作者我執(zhí)。如其次第。
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幾無色。謂所余界。
幾有見。謂一色界。幾無見。謂所余界。
幾有對。謂十色界。若彼于此有所礙故。幾無對。謂所余界。
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后三少分。謂于是處煩惱起故,F(xiàn)所行處故。幾無漏。謂后三少分。幾欲界系。謂一切。幾色界系。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幾無色界系。謂后三。幾不系。謂即彼無漏。幾蘊所攝。謂除無為。幾取蘊所攝。謂有漏。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所余六。
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幾無緣。謂余十及法界少分。
幾有分別。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幾有執(zhí)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zhí)受。謂余九及四少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
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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