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宗寶鑒》譯注 卷一之九

  《蓮宗寶鑒》譯注 卷一之九

  [原文]

  受持戒法

  既發(fā)菩提心,應(yīng)修菩薩行。初受三皈,次持五戒。漸修十種善法,圓滿三聚律儀。根熟則全,根生則分受。年有三善,月有六齋。如或五戒難行,且除酒肉二味;十重易犯,且持不殺一門。

  輕塵積岳,墜露添流;一滴下崖,終歸大海。故《涅槃經(jīng)》云:“佛在世日,以佛為師;佛滅度后,以戒為師!薄惰缶W(wǎng)經(jīng)》云:“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微塵菩薩眾,由是成正覺!

  所以,龍無犯殺之心,狼有持齋之意。比丘苦節(jié),至于系草護(hù)鵝;居士病緣,終不飲酒食肉。是知諸善之本,五戒為先;王者履之以治國,君子奉之以立身;不可造次而離,不可須臾而廢。

  佛稱“五德”,儒謂“五!,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岳,在人為五藏,在處為五方。廣而言之,無所不統(tǒng);仰觀俯察,莫能加焉。故《法苑珠林》云:“世俗所尚,仁義禮智信也;含識所資,殺盜淫妄酒也。道俗雖乖,漸教通也!

  正法內(nèi)訓(xùn),必始于因,此則在乎實(shí)法,指事直言,不假飾辭,托名現(xiàn)意。如斯而修因,不期果而果證;從茲而入道,不羨樂而樂彰。

  今見持戒不殺,不求仁而仁著;守戒不盜,不忻義而義敷;不淫者,不祈禮而禮立;不妄者,不慕信而信揚(yáng);不飲者,不行智而智明。非但律己防非,亦以助國揚(yáng)化。

  欲修成于凈行,須嚴(yán)護(hù)于戒根。可謂:“萬善和融同佛土,熙熙長樂太平時(shí)!

  [消文]

  受持戒法

  大家既然已經(jīng)發(fā)了菩提心,就應(yīng)該進(jìn)一步修菩薩行了。第一步就是接受佛法三皈依,接著就是奉行殺盜淫妄酒等五戒。接下來就是根據(jù)自己的情況,盡最大的努力去行十善法,圓滿沙彌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和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這三聚律儀。當(dāng)然,如果大家是根機(jī)成熟的呢,就可以全受全持;如果根機(jī)尚未成熟,那就分受分持。每年要持初中后善,每月要行六齋凈日。假如根據(jù)自己的情況,做不到五戒不犯,那么就先除酒肉二戒;假如難行十善法,那么就先持不殺生的法門。

  輕微的塵土雖小,但是堆積起來,年長日久就會象山岳一樣,一旦推落也會阻斷江流;一滴細(xì)水,雖然微不足道,但是一旦流下懸崖進(jìn)入河流的話,最終一定可以匯入大海。因此佛陀在《涅槃經(jīng)》上說:“佛在世日,以佛為師;佛滅度后,以戒為師!薄惰缶W(wǎng)經(jīng)》上也說:“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微塵菩薩眾,由是成正覺!

  所以,毒龍也有不起殺心的時(shí)候,惡狼也有持齋的想法。比丘持戒的苦行和氣節(jié),以至于有草系比丘、護(hù)鵝身死的例子。即使身為居士,過去也有在藥引必需酒肉的情況下,始終不去飲酒食肉的例子。由此可見,一切善法的根本,首先就應(yīng)該是五戒;帝王推行五戒能夠治國家,君子奉行五戒可以立身命;所以,我們不能離開五戒,不能一時(shí)松懈。

  佛法稱為“五德”,儒家叫做“五!,在天上稱為五星,地上叫做五岳,對人而言就是五臟,在方位而言就是五方。廣義上說,五戒無所不包;任憑你仰觀俯察,所到之處都不出五戒的范圍。因此《法苑珠林》里面說:“世俗所尚,仁義禮智信也;含識所資,殺盜淫妄酒也。道俗雖乖,漸教通也。”

  戒律,這是佛法教內(nèi)的訓(xùn)示,在修行之初一定要從戒律開始。受持戒法一定要落到實(shí)處,直接從現(xiàn)象上來嚴(yán)格要求,不能夠玩弄文字、文過飾非;我們應(yīng)該直接從戒相本身去理解其中的深意。假如能夠象這樣去修行,即使你不貪求證果也能夠自然而然地證果;象這樣去入道,即使你不追求佛法的勝義解脫而能夠自然得到法喜法樂。

  假如當(dāng)你看到持戒不殺的人,那么他不求仁而仁心能夠廣布;持戒不盜的人,他不求義而義名遠(yuǎn)播;不邪淫的人,他不求禮而禮法自備;不妄語的人,他不求信任而能得到廣泛的信任;不飲酒的人,他不求智慧而具足智慧?梢,五戒不但能夠律己防非,同時(shí)也能助國揚(yáng)化。

  總之,一個(gè)迫切希望自己能夠修成凈土法門的人,一定要嚴(yán)格保護(hù)好自己的戒根。正所謂:“萬善和融同佛土,熙熙長樂太平時(sh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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