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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趙俊峰居士書

  以前不敢致信者,以南北道路遼遠,一行非數(shù)十元不可。況土匪到處充斥,若路上遇此種事,則將何以處。又彼等皆未見過,真假難辨。若來,光亦無法安頓。是以一味不通函件,為最穩(wěn)妥之辦法。今則已通函矣。當與鄉(xiāng)人說,千萬不可南來。以一來非數(shù)十元不可。且光明年定規(guī)離蘇遠隱,則不得見。即見,光也不能接濟回去之盤纏。況南方碼頭上壞人甚多,看見鄉(xiāng)棒,彼便用計騙誘,必令所有通歸于己,方可甘心。又念佛一法,是按經(jīng)典所說而修的,不是有秘密的,絕無口傳心授的道理,何可冒險而來。即來,光也不能供給你們用度。以光一介貧僧,一向無廟,住人家廟,也無一個出家的徒弟。即有人送我錢,隨來隨用,并無余留。若同鄉(xiāng)同族來,勿道無錢供給,即食宿亦難應付。以一人而供給若干人,何有此力。又素不相識,何可冒昧而來。既是冒昧而來,只可以不相識拒之。以免由一人以招致多人之屢屢攪擾也。人若以己之心,度人之心,必無此種無道理之希望,否則只可自貽伊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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