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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勒凈土論-第二章(上)

  彌勒凈土論 作者:松本文三郎[日], 張元林 譯

  第二章彌勒經典志

  不知從何時起,有關彌勒的經典就被稱為“彌勒六部經”了,但這并不意味是它們都是同本異譯,也不是說它們是六種內容完全不同的經典。我認為,在所謂的“六部經”中,有同本異譯的,也有原本內容就不相同的,只不過是選取了現存藏經中最能明確地闡述彌勒凈土思想和宣傳其信仰的六部經來作為其統稱而已,因此,并不是說有關彌勒的經典除了這六部經以外再也沒有了。如果現在將漢譯佛經點檢一番的話,除此六部經以外,直接、間接地,或者多少提到一點與彌勒的事跡有關的經典,其數量也決不在少數。不論是大乘還是小乘,方等部還是秘密部,經部還是論部,都有這一類的經典。不僅如此,若是徵引自古以來的佛典目錄,不問其書現存與否,也不問其內容是否一樣,而只將所記的這些書目集中起來的話,其數目也實在是很可觀的。因此我認為,要想了解彌勒的性質及其信仰的真實情況,就得事先對這種狀況有個大體的了解。

  特別是存在著這樣的情況,即:同一個本子經不同的人翻譯后書名不一,以及原本內容不同的本子卻被冠以相同的書名而譯過來等等。而且其中的一些內容十分奇怪的偽經在唐以前一概未經?倍纹淞鞑济耖g,如果不首先對它們進行甄別的話,也是不能夠窺見事實的真相的。不過,同一個本子經過不同的學者高僧前后幾度地翻譯,以及形形色色的偽經的出現,也從一個側面證明了那個時代彌勒佛信仰是非常興盛的。因此,偽經的內容即使對我們而言沒有價值,但其中明示制作年代的本子,卻是我們研究彌勒信仰的歷史真相時可資利用的材料。這里,我把出現在經論目錄類中的有關彌勒的經名和譯者分別列舉出來,并多少作一些點評。

  首先是漢譯阿含部的經典中與彌勒有關的主要書目:

  1.增一阿含經

  十一卷,昊之一(四十四左),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于公元384、385年;

  2.同上

  十九卷,昊之一(八十一右),譯者同上;

  3.同上

  三十八卷,昊之三(八左十右),譯者同上;

  4.同上

  四十四卷,昊之三(三十三左三十五右),譯者同上;

  5.中阿含經第十三卷·王相應品說本經第二

  昊之五,譯者同上(公元317、420年譯);

  6.長阿含經第六卷第三分·轉輪圣王修行經第二

  昊之九,后秦佛陀耶舍、竺佛念合譯于公元413年;

  其次,是漢譯大乘經典中的有關部分:

  7.佛說大乘方等要慧經

  二卷,地之十二,后漢安世高譯于公元148、170年。《靜泰眾經目錄》(二)記為一紙。

  8.彌勒菩薩所問本愿經

  西晉竺法護譯于公元303年。又《歷代三寶記》(六)記譯于大安二年五月十七日,又名《彌勒菩薩本愿經》,又名《彌勒難經》!鹅o泰眾經目錄》(一)記八紙、《大周刊定眾經目錄》(一)記九紙。《開元釋教錄》(二)記為第一譯,與《寶積經所問會第四十二》等屬同本。

  9.彌勒成佛

  一卷,法護譯于公元303年。又《三寶記》(一)記出于大安二年,一名《彌勒當來下生經》。又《出三藏記集》(二)認為此經與羅什所譯經(見后列第16部經)為異出本。不過這里的“異出本”,并不意味著二部經在內容完全不一樣,而是說在內容上多少有一些不同,這將在后面羅什譯《成佛經》(第16部經)條下詳說!鹅o泰錄》(二)記為十七紙。這雖然是此種經典型的第一譯①(注:見《開元錄)之二、《大周錄》之四。),但因在《開元錄》之十四有譯無本錄中有“彌勒成佛經一卷法護譯,右一經前后兩譯(法護和羅什,一存一失)”的記載,故可知此經在唐朝代既已失傳。

  10.彌勒菩薩為女身經

  一卷,法護譯。此經見于《三寶記》(六)、《大唐內典錄》(二),一本無“菩薩”二字!冻鋈赜浖(二)中記法護所譯之所有著錄,“現在”和“今缺”合計共154部,不見此經列于其中,而它卻出現在同書之四《新撰失譯者雜經錄》中。以此觀之,毫無疑問,此經在梁代既被傳為失譯者者本,而在梁至隋期間,又不知被什么人歸于法護名下,繼而又“失傳”了。

  11.佛說彌勒下生經

  一卷,黃之五,法護譯。此經又名《觀彌勒下生經》②(注:宋元明藏。),還有的加上了“菩薩”二字①(注釋:同上。)。在縮印藏經中名為《佛說彌勒下生經》,是所謂的“彌勒六部經”之一。后世將此經歸于法護所譯,這是完全錯誤的。如前所述,法護所譯佛經又名《當來下生經》,而那部經在唐以前既已失傳,且它共有十七紙,若按一紙二十五行、一行十七字②(注釋:參照孤山智圓重!督饎般若后序》、縮印〈下生經〉之末尾。)來計算話,其字數相當于此經的二倍以上,因此,無論如何也不能將此經歸于法護名下。不僅如此,此經很明顯與《增一阿含經第四十四卷》(昊之三、自三十三紙左至三十三紙右、第四經)的經文內容完全一樣,也就是說,此經乃僧伽提婆所譯,但后人卻誤將阿含部的單行本編入方等部,且將其歸于法護名下。

  12.彌勒當來生經

  失譯者。《開元錄》(十四)、《僧佑錄》均列入、《安公錄》中記為失譯者經,今附于《西晉錄》中。被稱為第一譯!斗ń洷娊浤夸洝(一)中記有《彌勒當來生經》一卷(失譯者),雖被認為與法護譯《成佛經》為同本異譯,但還是令人稍存疑問。因其本今已不存,故難以判斷,還請參照后述羅什譯《成佛經》條。

  13.彌勒作佛時事經

  一卷,失譯者。《開元錄》(十四)列入、《僧佑錄》中經題無“事”字,又出自《寶唱錄》,八紙,今附于《東晉錄》中,為第二譯。此經與前述第12經,是自晉至唐間前后經過六譯的所謂《彌勒下生經》的第一、第二譯①(注釋:見《開元錄)。),但在唐代均已失傳。縮印藏經《彌勒下生經》,即第11經之末尾記曰:“此經文頗似漢音,原為此三失本中第一本,恐不應像錄中所言那樣附于西晉,宋藏又將其編入”,這也是完全錯誤的。所謂的第一譯,不能從若干紙的長度來判斷,唐代既已失傳之物在宋代又失而復得,這聽起來似乎有點奇怪。而且,經名也彼此相異。還有,前者歸于法護而后者卻為失譯者經。我還想再提及《彌勒下生經》,此外還有二、三個例子,其中也還有失譯者之經,為何要急于將此經等同于第一譯呢?況且正如已在第11經那條所說的那樣,那部經很明顯是《增一阿含經》中之一經。

  14.彌勒來時經

  一卷,失譯者。《開元錄》將此經視與羅什所譯屬同本,為第三出!鹅o泰目錄》(二)記有三紙,若真是訪得的缺本的話,那就表明是發(fā)現了那個時代的孤本了。該經目還將此經視為法護所譯者之經的同本異譯,但即使法護的《成佛經》與羅什的《成佛經》是同本異譯,仍與《下生經》不一樣的,故我認為《靜泰錄》所說恐怕有誤。

  15.彌勒所問本愿經

  一卷,東晉祗多密(訶友)譯于公元317至420年間。此經見于《三寶記》(七)。《開元錄》中記為第二譯,與《寶積經》中的第四十二《彌勒所問會》同本,前后共三譯二存一缺,即第一譯出自法護,第三譯出自唐朝的菩提流支(見后第27經條),此經是第二譯,但在唐代既已失傳。

  16.彌勒成佛經

  一卷,黃之五,后秦鳩摩羅什譯于公元401年!度龑氂洝(八)、《內典錄》(三)和《開元錄》(四)中均記為第二譯,弘始四年(安帝隆安五年)所出!冻鋈赜浖(三)又說與法護所譯《成佛經》共為“一經二人異出”本!斗ń浤夸洝(一)及《靜泰目錄》(二)也將此二經視為同本異譯!度龑氂洝穭t認為二經大同小異,《內典錄》以后均沿用此說!洞笾苣夸洝酚浻惺偶。此經是所謂的“彌勒六部經”之一。

  17.彌勒下生經

  一卷,閏之九,后秦鳩摩羅什譯。《三寶記》(八)中亦云《彌勒受決經》;《法經目錄》(一)記為羅什所譯之《彌勒決疑經》,又一名《下生經》;《靜泰目錄》中又一名《授決經》;《開元錄》(四)中,此經首是大智舍利弗,與《彌勒來時經》同本,為第四出;《靜泰目錄》(二)記有六紙、而《大周目錄》(四)則為七紙。

  關于此經,好像一直以來就存在著嚴重的混同現象!斗ń浤夸洝(一)把此經與法護的《成佛經》(第9經)、羅什的《成佛經》(第16經)以及失譯者的《彌勒當來生經》(第12經)這四部經都記為同本異出。從《出三藏記集》來看,法護的《成佛經》和羅什的《成佛經》很明顯是同本所出,但不能說與羅什的《下生經》也是同一個本子。將現存羅什譯的兩部經拿來相比較,很難判明它們是同本異譯。而且,就紙數來講,一部是六紙或七紙,另一部則是十九紙,其長度是前者的兩倍以上,將現存的二經相比較,其紙數與上述紙數完全相合。

  這樣來看的話,《法經目錄》中記上述四經為同本異出,很顯然是錯誤的了。想來這大概是謄寫的時候把前二種《成佛經》下的“右二經同本異譯”這幾個字誤脫了吧。而后人在重譯時,一定又未經深加考慮,將“二經”之字改為“四經”,就這樣誤上加誤了。自古以來的目錄類中,這樣的例子決不在少數。因為在傳寫法經目錄時已經造成了這樣的錯誤,所以在《靜泰目錄》(二)中也將法護的《來時經》、羅什的《下生經》和失譯者的《來時經》視為同本異譯之經了,但卻只將羅什的《成佛經》除外,這大概是因為其原文有一些不一樣而有意將其排除的吧。一方面將羅什的《成佛經》排除,而另一方面依然將法護的同一經典列入,這樣做是極其不合理的。在《出三藏記集》中不都記有這二部經嗎?法護的那部經雖然正是在唐代中期失傳的,但在《靜泰目錄》出來之時好像尚在流通,因而連其紙數都能記明。如果能將那部經拿來做一次比較的話,應該是能直接判明的。

  即使如此,因為只是把法經的目錄作為底本來用而未對其進一步深究,所以導致了重蹈這樣的錯誤。錯誤并不止于此,就像星星之火可以成為燎原之勢一樣,錯誤重復錯誤,以至我們竟不能識其原來的真實面目,這實在是很遺憾的事。

  像這樣起初是由很細微的不注意所引起的錯誤,到了《靜泰目錄》中就表現為最早把《成佛經》和《下生經》當成同本異譯了,因而《開元錄》(四)羅什譯《下生經》條下就有:一名《彌勒授決經》,與《彌勒來時經》同本,亦云“下生成佛”或“當下成佛”之說了。更有甚者,在《大周目錄》(四)里面,法護、羅什所出的《成佛經》自不必說,就連《作佛時事經》(第13經)、《來時經》(第14經)、羅什的《本愿待時成佛經》(第18經)、《下生經》(第17經)、沮渠京聲的《上生兜率天經》(第20經)、道標道政的《成佛經》(第21經)、真諦的《下生經》(第22經)都視為同本,而將以上十一經(原文所標,而實際只列出九經)都當成同本異譯之作了,這實在是最嚴重的混同。但反過來一想,《大周目錄》中的“十一”字不會是“九”字的誤寫吧?而將以上列舉的九經中之《作佛時事經》(第13經)以下七部經視為同本異譯,不會是法護和羅什所出的《成佛經》條下的“右二經同本別譯”幾字脫出所致吧?如果不是這樣,那再也沒有別的理由可以輕率地將九經計成十一經了。

  此經也是所謂的“彌勒六部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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